馬太福音18章19-20節記載了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有人以為主耶穌在說教會不在乎人多人少,只在乎裡面的人是否同心合意,因此大教會不一定比小教會好,聚會人數少的也不一定比聚會人數多的差。在一定程度上,這無疑都是事實,而對「小教會」來說,也很有自我安慰的作用。不過,假如有教會因此便安於現狀,滿足於兩三個本來已是志同道合、意見相同的人之間的同心合意,以為這就是達到了主耶穌的要求,那就明顯是曲解主耶穌的意思了。
事實上,主耶穌在這裡是期望怎樣的兩三個人可以同心合意禱告及奉祂的名聚會呢? 從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及根據馬太福音的其他內容看來,似乎更像是下面這些人:
不體貼上帝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的人 (16:21-28)
靈性、信心程度不一樣的人 (17章)
爭著要做大但不願意去作僕人的人 (18章)
迷失的羊、犯過錯得罪我們的人 (18章)
不肯饒恕人的人 (18章)
心硬的人 (19章)
不能撇下一切跟從主的人 (19章)
常常計算、埋怨的人 (20章)
很難想像這些人都是當時已經跟隨了主耶穌或是一直在認真追尋信仰的人。不過,今天我們這些在教會裡的人(包括你和我)其實又比他們好得了多少? 主耶穌昔日要這樣的一群難以同心的人學習同心合意,今天祂也同樣要我們這些難以同心的人學習同心合意。
主耶穌說:「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在同心合意的事情上,我相信主耶穌對我們也有同樣高的要求 — 祂要我們這些彼此難以同心的人在教會裡一起學習同心合意地祈求,並奉祂的名聚會。
保羅在腓立比書2章特別講到我們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但是這「意念」、「愛心」或「心思」其實不是指你的或是我的,乃是主耶穌的。所以他接續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事實上,當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願意放下自己的心意,「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的時候,我們就必定可以「同心合意」了。所以,我們還是要回到教會上一季的分題「在基督裡更新自己」 — 當我們的生命被主耶穌更新,我們便可以再進一步更新自己與別人的關係了。
「…… 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祢的意思。」(馬可福音14:36) 這是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而我想這也是我們在學習同心合意時需要學習的第一個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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